2021年度湖南省國際科技創新合作基地申報工作啟動,8月30日截止!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管試點縣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國家高新區管委會,省屬本科院校,省直有關部門,中央駐湘高校和科研院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湖南重要講話精神,大力實施“三高四新”戰略,著力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高地,提升我省科技創新的國際化水平,根據《湖南省國際科技創新合作基地管理辦法》(湘科發〔2021〕8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詳見省科技廳網站),現就組織申報2021年度省級國際科技創新合作基地(以下簡稱“省國合基地”)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型
2021年度申報的省國合基地包括國際聯合研究中心(實驗室)、國際技術轉移中心、示范型國際科技創新合作基地等三種類型。省級國際創新科技園申報納入廳市會商內容,由廳市共建,不單獨接受申報。
二、申報條件
申報省國合基地,除滿足《管理辦法》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堅持需求導向。省國合基地的建設需符合國家、省重大戰略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研究方向與我省優勢、特色產業或重點學科建設緊密結合。
(二)突出高端布局。開展聯合研發和技術引進的,國(境)外合作方在本行業、本領域的研發能力、技術水平應具有國際領先性;從事“走出去”合作的,技術和成果應具有較高的示范推廣價值和相應的經濟社會效益。
(三)優化合作機制。合作雙方已建立相對完善穩定、高效協同的合作機制,有包含科技創新合作內容的協議,并明確知識產權歸屬及權益分配、違約責任、爭議處理方式等;合作雙方應該嚴格遵守我國有關科技成果保密的法律、法規規定。
(四)提供條件保障。依托單位在科研水平、人才團隊、配套設施等方面具有較好基礎條件和優勢,在資金、人才、政策、基礎設施及配套等方面能夠給予重點支持保障。
三、支持重點
(一)圍繞我省新興優勢產業培育發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科技前沿領域探索以及疾病防治、公共安全、環境保護及民生改善等重大關鍵技術問題,面向國(境)外高水平機構,開展技術和成果引進、聯合研究、平臺共建、人才培養以及科研技術成果轉移轉化等。
(二)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合作,促進我省先進制造、新材料、新能源、醫療健康、現代農業等領域優勢技術、產品和標準“走出去”。
(三)落實省政府與國(境)外有關高校、科研機構以及企業簽署的合作協議,或促進我省與已締結國際友好城市間的科技合作與交流。
(四)落實中俄“兩河流域”合作、中非合作,或對接港澳臺特色科技資源,提升科技創新合作水平。
四、申報推薦及要求
(一)申報方式
采取網絡在線申報方式。申報單位登陸湖南省科技廳門戶網站(http://kjt.hunan.gov.cn),進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科管系統”)在線申報并提交申報材料。同時,按要求上傳雙方簽署的合作協議(外文須附譯文)等材料。(在線注冊、申報及推薦操作具體流程詳見“科管系統”首頁“系統使用說明”)。不需要提交紙質申報材料。
(二)推薦方式
各推薦單位在嚴格篩選、優中選優的基礎上,通過“科管系統”在線完成項目推薦,同時出具推薦文件和推薦項目匯總表,加蓋公章后在規定時間內寄送省科技事務中心咨詢評審部。推薦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規性負責。
(三)申報推薦要求
1. 申報單位要求
(1)申報單位只能通過一個推薦主體申報,申報單位(含合作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基地團隊成員應無重復申報、多頭申報、逾期未驗收項目等不良科研信用行為,未納入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2)鼓勵開放合作協同創新,鼓勵跨學科、跨領域、跨行業、跨部門的創新團隊聯合申報。多個單位組成申報團隊聯合申報的,應明確1個牽頭申報單位;要求參與單位協同創新關聯度高,且應事先簽訂合作協議,明確項目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各自任務分工,加蓋參與單位公章并掃描在線上傳。
2. 國際科技創新合作能力要求
(1)申報國際聯合研究中心(實驗室)的,應具備開展高水平合作研發的條件、能力、人才和經驗,合作方應為相關技術領域海外高水平科研院所、高校或企業。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新型研發機構建立的,合作研發成果應形成自主知識產權;依托企業建立的,近三年研發經費投入強度平均在3%以上。
(2)申報國際技術轉移中心的,應具有廣泛且相對穩定的國際科技創新合作渠道、較為完備的服務支撐條件及開展國際技術轉移服務的能力,并在服務各類機構開展技術引進、技術孵化、消化吸收、技術輸出、技術產業化,以及國際人才及創新團隊引進、海外研發機構落地、共建海外創新載體等方面具有良好成效,成功實施的國際技術轉移項目不低于5項。
(3)申報示范型國際科技創新合作基地的,應具有相對穩定的國際科技創新合作隊伍、渠道和資金來源;近三年承擔或實施國際科技合作項目不少于3項,合作成果對本地區、本領域或本行業國際科技創新合作的發展具有引導和示范作用。
3. 基地負責人要求
(1)基地負責人原則上應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具有領導和組織開展創新性研究的能力,且為該平臺實際主持人員,信用記錄良好。
(2)鼓勵科研一線人員牽頭申報。嚴禁掛名申報,如有知名專家和企事業單位行政領導掛名申報的,一經發現,將納入科研誠信記錄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國家機關的公務人員不得申報。
(3)落實項目承擔單位主體責任,基地負責人原則上應為申報單位在職人員。基地負責人若為兼職人員,應提供在職單位批準意見及兼職單位的聘用合同。
4. 其他要求
(1)申報單位或申報人按通知要求提交申報材料,確保申報資料真實、合法、完整、有效,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各推薦單位按照歸口管理和屬地管理原則,對照通知要求,加強對所推薦基地的申報材料審核把關,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規性負責。在本單位職能和業務范圍內通過“科管系統”在線完成申報推薦,出具推薦文件。
(2)申報材料和相關證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開的秘密內容或申請人要求保密的內容,如涉密需按照科技保密有關規定,另行報送。
(3)已認定為省級國合基地培育對象的,以及依托同一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建設的省級國合基地所屬的學科領域不重復申報。
(4)涉及實驗動物、人類遺傳資源的科學研究,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湖南省實施〈實驗動物管理條例〉辦法》等相關規定。
五、申報受理時間
網上申報時間為2021年7月30日-2021年8月?30日,推薦單位系統推薦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推薦文件加蓋公章后,于2021年9月10日前寄送至省科技事務中心咨詢評審部(以寄出時間為準)。
六、申報咨詢及聯系方式
(一)受理咨詢
省科技事務中心咨詢評審部:0731-88988730,88988732
材料寄送地址:長沙市岳麓區岳麓大道233號科技大廈一樓大廳102室,郵編:410013。
(二)信息系統技術支持
網絡中心:0731-88988619
(三)業務咨詢
國際與區域科技合作處:0731-88988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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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學技術廳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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